济南公积金 > 济南公积金新闻

济南公积金

济南市**开始检查公积金缴存 职工可拨打12329投诉

2017-06-15 16:56

        鲁网4月16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将从4月下旬起历时三个月对全市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进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对于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予以处罚,职工可拨打电话投诉。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从事人事代理、境内劳务派遣业务,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接受单位委托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各类劳务公司、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中介机构等。

检查内容包括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职工缴存公积金情况;人事代理业务中代建代缴公积金情况;劳务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为本公司职工和代理人员代扣后没有代缴等违法行为;是否在订立用工(聘用)合同时约定住房公积金事项;是否按规定比例和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为缴存人出具虚假证明或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将采取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自查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工可拨打电话12329或81959351予以投诉。对于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公积金中心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责令其限期**; 逾期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将责令其限期缴存; 限期仍不缴存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